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9期)
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食用農產品、飲料、豆制品、蔬菜制品等7類食品40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86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質量指標、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指標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亳州、宿州、蚌埠、阜陽、馬鞍山、蕪湖、銅陵、安慶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問題
(一)蕪湖市鳩江區沈巷鎮好又多超市銷售的、標稱合肥巢湖市書壽炒貨食品廠生產的西瓜籽、葵花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合肥市肥東生命世紀華聯御景花園連鎖店銷售的、標稱合肥巢湖市炯煬鎮泰康食品廠生產的原味烘糕,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亳州市曹操酒廠生產的魏武貢酒生態原漿16,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安徽古家百年酒業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窖藏原漿酒12,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合肥巢湖市家福多云水灣超市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鄭蒲港新區福旺食品廠生產的百果麻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銅陵市樅陽縣易家盛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銅陵市河沿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廣式黑芝麻味月餅(果仁類),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阜陽市國泰路菜市場張北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安慶市懷寧縣大樂購生活超市銷售的韭菜,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安徽省淮之源飲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蚌埠市懷遠海之藍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懷遠海之藍純凈水、沐易農泉純凈水,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蚌埠市懷遠海之藍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巖泉(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安徽普利源飲用水有限公司(蚌埠)生產的普利源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蚌埠市懷遠縣石榴花飲品廠生產的荊山白乳泉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六)亳州市利辛縣小眼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千滋食品有限公司(亳州)生產的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七)宿州井甜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鑫水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八)界首市三洋純凈水廠生產的桶裝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