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會員單位信用信息收集標準
第一條 為推進合肥市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自律監管機制,維護市場良好秩序,打造誠信合肥食品行業,促進行業高質量可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會員信用評估標準》。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于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會員。
第三條 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負責會員信用評估的管理。
第四條 會員信息分為基本信息、優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類。
第五條 會員信用信息評估權重?;拘畔?0%;優良信用信息為30%;不良信用信息為40%。
第六條 會員信用評估周期為兩年。會員信用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至下一輪信用評估結果公告之日止。
第七條 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依據本標準制定評估程序。評估程序主要包括:下發信用評估通知(提交參評資料截止時間、內容和要求、注意事項等)、受理信用評估申請、評估、結果公示、受理申訴和舉報事項、結果公告發布。
第八條 評估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如對單位會員信用真實性有反映,請責成相關單位自行糾正,并將自行糾正情況上報。
第九條 會員信用評估內容組成和評估標準。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業資質、團隊建設、依法納稅、員工權益保障、員工教育投入。
優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獲獎、表揚、社會貢獻、協會活動。
不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違規行為、質量和安全監管考核缺項、黑名單、信息失真、不良社會征信。
協會會員信用評估標準見附件1。
第十條 會員信用評估最后得分計算方式。
最后得分X=基本信息得分×30%+優良信用信息得分×30%+不良信用信息得分×40%。最后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
第十一條 會員信用評估實行等級劃分,按照信用評估資料的得分劃分為AAA、AA、A、B、C五個等級。
AAA:90分≤X≤100分
A A:80分≤X<90分
A :70分≤X<80分
B :60分≤X<70分
C :0分≤X<60分
第十二條 會員信用評估監督。會員信用評估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誠信建設指導組,負責評估全過程指導,受理申訴和舉報。
第十三條 單位會員可向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申訴或舉報信用評估違規事件,個人會員可向省級監理協會、行業監理專業委員會或分會申訴或舉報信用評估違規事件。申訴或舉報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材料,是單位申訴或舉報的加蓋單位公章,是個人申訴或舉報的,應署實名并留聯系電話。
第十四條 對在信用評估過程中使用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的會員,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批評教育、通報批評并降低信用分數。
第十五條 在信用有效期內,誠信建設指導組對會員信用行為實施全過程動態管理和信用信息采集,會員信用信息發生變化的,報請省級監理協會、行業監理專業委員會或分會依據本標準開展動態評估。當動態評估結果與會員原信用分數出現差異時,誠信建設指導組告知會員后5個工作日內調整其信用分數。
第十六條 信用管理實行“行業主導、權威發布、統一管理、信息共享”原則。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建立會員信用檔案,負責統一管理會員信用信息。
第十七條 本標準由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會員單位信用評估資料遞交:
聯系人:鄒宏勝(秘書長)
電 話:13721109098
合肥市食品行業協會
2022年9月20日